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向后延长缴费年限吗?
我是一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,听说我们这部分人群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向后延长缴费年限,为什么?
答:以前,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,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,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。但多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视同缴费年限,且缴费时有中断,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不能领取养老金。豫政[2006]29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,如果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,本人自愿,可以向后延长缴费年限,最多不超过5年,但不得以向前追溯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其中一部分人通过延长缴费,可以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,这样有利于保障这部分人群退休后的基本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