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城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
制定三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
一是纳入社会保险。在国家社会保险条例范围内,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,工资收入不一致的特点,让农民工自选参加工伤、医疗、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,为农民工真正走出土地解除后顾之忧。 二是保障合法权益。农民工不论在什么性质的用人单位务工,该单位都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,参加工伤、医疗、养老保险,使农民工享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。三是建立应急机制。成立了由劳动保障、公安、工商、工会、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办公室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、延长工作时间、向农民工集资、侮辱、体罚、殴打、非法拘禁农民工等违法案件,联合办公室将迅速果断地予以查处,必要时启动应急机制,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追究相应的法律和刑事责任。
(襄城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)